【已结束】“鄂州市区划地名专家库”专家征集公告-凯发网站

【已结束】“鄂州市区划地名专家库”专家征集公告

日期:2023-02-14
    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行政区划管理实施办法》和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发挥专家专业咨询作用,健全区划地名管理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决定公开征集遴选区划地名专家,组建鄂州市区划地名专家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遴选名额和范围

  为进一步增强区划地名专家组的权威性和代表性,此次公开征集遴选区划地名专家名额为10-20名,在从事语言文字、文学民俗、文史地理、地名管理、城乡规划等相关领域工作和研究的文史部门、科研院所、主流媒体、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和全市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中公开遴选。

二、报名专家应当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治,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践行家庭美德;

  2.从事本专业领域工作一般应满5年,具有相应专业水平,并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

3.具有良好的文化修养,比较了解鄂州的历史演变、风俗文化、地理特征、城市建设和地名文化等状况;

4.热心地名工作,参与地名论证、地名文化保护挖掘等工作积极性高,熟悉与地名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公正诚信,廉洁自律;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在时间和精力上可以保证完成相关工作。

 三、受聘专家的任期

  1.区划地名专家库成员原则上每3年更新一次。

  2.专家名单审定后,将以市地名和界线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聘任,并颁发聘书,聘期为3年。

  3.聘期结束后,无特殊情况,原专家可以直接续聘。因专家的原因,可以提前予以解聘。提前解聘后缺额专家予以增聘,资格条件和遴选程序如本公告。

四、受聘专家承担的主要职责

1.鄂州市行政区划设置与发展规划研究提供咨询;经授权可对行政区划调整风险进行评估;对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2.鄂州市辖区内的重大地名命名、更名方案的可行性论证,提出咨询建议与论证意见;

    3.鄂州市区域内的地名规划、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地名图录典志等各类地名文化相关内容的可行性论证,提出咨询建议与论证意见;

    4.鄂州市地名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可行性论证,提出咨询建议与论证意见;

  5.其他有关地名认为应当组织论证研究的,提出咨询建议与论证意见;

    6.参与鄂州市区域内地名基础研究、地名文化挖掘与保护、地名文化宣传推广等活动;

    7.区划地名专家库不设专项工作经费,不收取会员费,不与专家形成劳动关系。专家在被邀请时的劳务报酬,按照《鄂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党政机关公务支出管理正面清单的通知》(鄂州财函〔2022〕23号)规定执行。鄂州市区划地名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由市民政局负责选聘、调整;

    8.各区可根据当地行政区划调整和地名命名更名工作需要,邀请部分专家开展工作,也可从中聘请部分专家作为区级专家库成员。各区民政局可参照市级做法,根据需要建立行政区划和地名专家库。

五、受聘专家享有的基本权利

  1.独立发表论证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2.要求调阅或者提供相关资料以及其他必要工作条件;

  3.获得参加论证等活动的劳动报酬。

六、受聘专家应当遵守的规定

  1.必须依法、独立、客观地提出意见。对出具的论证意见签名确认,并对论证意见的结论负责;

  2.论证的事项与本人或者所在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3.保守在论证活动中获取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未经相关部门同意,不得私自泄漏论证的内容、过程和结果等重要信息。

七、征集遴选工作程序

  1.发布征集公告。鄂州市地名和界线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鄂州市民政局凯发网站官网公开发布征集公告。

2.接受专家报名。相关专家、人士可以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相关报名资料,由本人提交至鄂州市地名和界线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政局基政科)。恕不接受委托报名、网上报名。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鄂州市区划地名专家遴选申请表》;

(2)个人身份证明和职称证明资料;

(3)学术、专业成就等证明资料等。

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3月3日12:00。

  3.专家资格审核。鄂州市地名和界线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专家资格审核工作组,召开评审会对报名的专家进行资格审核,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专家名单。

  4.专家名单公示。鄂州市地名和界线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鄂州市民政局凯发网站官网进行公示,征求社会意见。

  5.专家名单公布。综合各部门、社会公示意见,以市地名和界线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予以公布。

    

附件:鄂州市区划地名专家遴选申请表                

                   

       

               鄂州市地名和界线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

 

(联系人:熊定  联系电话:027-60896869)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207000049 备案号:鄂icp备05017375号   
主办单位:鄂州市民政局 地址:鄂州市凤凰北路21号 联系人:何威 电话:(027)60896800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