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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11217651/2024-03816 | 发文字号: | 鄂州民政文〔2024〕19号 | 发文日期: | 2024年03月04日 |
发文单位: | 鄂州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4年03月04日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现将《鄂州市养老领域重点民生项目“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鄂州市民政局
2024年3月4日
为确保已建成街道(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照料中心、幸福食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等重点民生项目充分发挥效益,惠及更多老年群体,现根据省民政厅2024年工作要点,加强已建成项目“回头看”和评估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围绕近年来全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全面开展“回头看”和检查整改,严格按照省市部署要求,深入查摆问题、坚持立行立改,总结工作经验及成效,进一步巩固民生工程成果,确保实事办实。
主要检查“十四五”期间养老领域重点民生项目,包括新建和改造提升的街道(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照料中心、幸福食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等项目。
“回头看”活动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3月4-6日)。各区(经开区、经济区)民政部门要迅速行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细化措施,动员部署推进。并于3月6日前上报责任领导和联络员信息(见附件1)、工作计划。
(二)自查自改阶段(2024年3月7日-5月7日)。各区(经开区、经济区)民政部门要对照《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养老服务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鄂州市养老服务机构补贴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提出的相关建设运营标准和要求,逐一摸排情况,对未投入运营或作用发挥不够的项目,要建立专门台账,及时引进专业养老服务市场运营主体(农村互助照料中心可结合实际依托农村老龄协会、指定老人等方式),至少开展助餐等3项以上专业养老服务。并每月25日前上报问题整改清单(见附件2),实行销号式管理,5月7日前全部整改到位,上报自查报告。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4年5月8日-5月31日)。市民政局将组建工作专班进行检查,对申报省级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街道(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和农村互助照料中心项目实地全覆盖检查;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幸福食堂每个区按50%比例抽查;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原则上每个区抽查1个乡镇,每个镇至少抽查2户。同时,各区要认真总结检查整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提升项目成果。5月31日前每个区至少报送一篇典型案例或经验材料。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经开区、经济区)民政部门要提高对“回头看”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细化方案,认真组织好自查自改,对“回头看”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问效机制。对项目整改不到位或工作进度滞后的区,市民政局将在国家和省市有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分配、全省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等工作中酌情予以扣分。
(三)做好今年民生工程。各区(经开区、经济区)民政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将“回头看”活动与今年养老领域重点民生工程有机结合起来,边实施、边检查、边整改、边完善,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养老领域重点民生目标任务。
联系人:尹志惠,联系电话:027-60896827,邮箱:
附件:1.鄂州市养老领域重点民生项目“回头看”活动责任领导和联络员登记表
2.鄂州市养老领域重点民生项目“回头看”问题清单
填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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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责任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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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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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序号 |
区域 |
项目名称 |
项目年份 |
存在的问题隐患 |
整改限期 |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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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审核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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