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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一级和二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鄂州民政文〔2023〕60号)要求,依据《湖北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和《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2023版)关于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及细则,经养老机构自评申报、区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小组初审、市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小组审核,确定以下养老机构具备评定资格,现公示如下:
序号 |
所在行政区 |
机构名称 |
参评等级 |
1 |
鄂城区 |
颐和养护院 |
二级 |
2 |
夕阳红老年公寓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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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福星敬老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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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爱馨老年公寓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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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华容区 |
华容镇福利院 |
一级 |
6 |
梁子湖区 |
梁子镇福利院 |
二级 |
7 |
涂家垴镇第一福利院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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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涂家垴镇第二福利院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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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梁湖安康医养结合中心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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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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沼山镇福利院 |
一级 |
备注:另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对评定等级有效期内养老机构进行抽查复评,分别是华容区社会福利中心和东沟镇福利院。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19日(共7个工作日),如对参评机构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市民政局反映。
联系人:尹志惠 联系电话:027-60896827
鄂州市民政局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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